诺兰拍《奥德赛》这事,我一开始是有点懵的。荷马那玩意儿,三千年前的史诗,1080行都背不下来,他要在172分钟里讲完,还要用IMAX胶卷70MM拍,据说耗了640公里胶卷,这数字听着就像奥德修斯回家的路上绕的弯。8月14号国内首映,我第一时间去看了,看完愣了半天,第二天又买票二刷。不是那种“哇好震撼”的震撼,是那种你明知道故事走向,但镜头一出来你还是被摁在座位上的感觉。
配乐是路德维希·戈兰松,就是做《黑豹》和《奥本海默》那位。他这次没用那种传统史诗片的大管弦乐,反而弄了一堆青铜锣、古希腊里拉琴、奥洛斯管,还掺了电子乐。声音一出来,你耳朵里就像有海水在推着船走,不是那种“这是古希腊”的刻板印象,而是“这东西在往前涌”。诺兰的镜头也是,不给你喘气的机会。

故事从特洛伊战争第十年讲起。特洛伊城死活打不下来,希腊人弄了个巨型木马,说是献给雅典娜的礼物。特洛伊人真就信了,为了把木马拉进城,还拆了一截城门。那天晚上,木马肚子里钻出一串串希腊战士,开城门、烧房子、杀平民。雅典娜的雕像倒下来,头摔碎了。马特·达蒙演的奥德修斯站在火光里,脸是垮的。他设计的木马,他亲眼看着这座城变成地狱。那一刻他脸上写的不是“我赢了”,是“我完了”。这让我想起《奥本海默》里那句“我成了死神”。诺兰在这两部电影里都在说同一件事:你为了结束战争造了个东西,结果这东西把文明的底裤给撕了。《洛杉矶时报》说木马计是“青铜时代的原子弹”,这话不夸张。
安妮·海瑟薇演的珀涅洛珀,不是那种苦等老公二十年的怨妇。她宫里挤着108个求婚者,个个想当王。她怎么办?织寿衣,白天织晚上拆,拿这个当筹码拖时间。她跟那些男人周旋的时候,眼神里全是算计,那种冷静跟奥德修斯比一点不差。萨曼莎·莫顿演的喀耳刻,在荒野里自己过日子,奥德修斯那帮手下跑过去狼吞虎咽,她看着就烦,一挥魔法棒全变成猪。她不是坏,她是自我保护。后来奥德修斯拿她姐姐当人质,她才服软,还告诉奥德修斯先去冥界再找回家的路。查理兹·赛隆演的卡吕普索,把奥德修斯留在岛上七年,给他吃忘忧莲花,让他忘了老婆孩子。她爱他,许他永生。但宙斯一干预,她就放手了。这个女人不纠结,不依附,爱的时候是真的,放的时候也是真的。赞达雅演的雅典娜,雕像头都碎了,但她还是出现在奥德修斯身边。她不说话的时候多,但每次出现都像在说:你小子别怂,接着走。

奥德修斯这个角色,荷马开篇第一句就是“请告诉我一个复杂男人的故事”。他确实是复杂。他戳瞎了独眼巨人波吕斐摩斯,走的时候还回头喊“我是伊萨卡的奥德修斯”,这不就是找死吗?海神波塞冬是他爹,从此奥德修斯回家的路全是暗礁。十二艘船,死了十一艘。塞壬海妖那段,他让船员用蜡封耳朵,把自己绑桅杆上。歌声一响,他脸都扭曲了,那不是享受,是折磨。歌里唱的是“你想要的正是你得不到的,你再也无法拥有的正是你曾经拥有的”。他听着听着,心里冒出来的念头是:我其实不想回家。离家太久了,儿子长大了,妻子还是那个妻子吗?宫殿里全是觊觎王位的人,伊萨卡已经不是他走时的伊萨卡了。
他扮成乞丐回到宫里,那条老狗躺在粪堆上,闻到他味道,摇摇尾巴,眼睛一闭死了。这段我看的时候旁边有人吸鼻子。后来他拉开那张没人能拉开的弓,一箭穿过十二个斧头洞,又一箭射穿求婚者头领安提诺乌斯的喉咙。最后半小时就是清理门户,血溅宫殿,爽是真爽。但你知道诺兰不会让你爽完就完。奥德修斯最后跟珀涅罗珀和儿子坐在一起,一家三口迟到了二十年。这个结局有人说俗套,但我觉得挺好。上帝的归上帝,凯撒的归凯撒,血缘、爱、善良,这些东西绕了一大圈,还是该回到原来的位置。奥德修斯在冥界听阿伽门农说“别贸然回家,我回家就被老婆和情人杀了”,他记住了。他没死,他回家了。

诺兰没把《奥德赛》拍成那种“英雄凯旋”的古典史诗,他拍的是一个男人在废墟上找回家的路。木马计是罪,漂泊是罚,回家是救赎。但救赎不是把过去抹掉,是把过去扛着走。塞壬的歌声说“你不想回家”,但奥德修斯最后还是回去了。不是因为他想,是因为他得。这大概就是诺兰想说的:文明很脆弱,信任一戳就破,但人还是得往回走。